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》称,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关系民生福祉、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,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就业工作重中之重,明确要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。
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,强化不断线就业服务,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,着力加强青年就业帮扶,此次通知,提出多项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举措,具体通知可以再中国政府网官网政策一栏查看,以下截取部分内容介绍。
一、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,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,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。
二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,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、幼儿园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“先上岗、再考证”阶段性措施。
三、运用线上失业登记、求职登记小程序、基层摸排等各类渠道,与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普遍联系,为每人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、3次岗位推荐、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。
四、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,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。
五、指导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实际,合理确定入职体检项目,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乙肝、孕检等检测。
六、对外科、内科、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,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,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,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,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
七、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(聘用)合同或就业协议书,在就业地办理落户手续(超大城市按现有规定执行);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,在原户籍地办理落户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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